【公告】學士班三年級學生申請「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」

  • 2018-04-05
【公告】學士班三年級學生申請「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」 主旨:本校「學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」之申請日期自107年4月2日起至5月7日止,請欲申請學生,於期限向各學系提出申請。 依據:本校「學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」 公告事項: 一、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如欲「申請學、碩士五年一貫」者,請依據各學系「學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」之規定,於期限內至教務處網頁-表單下載處下載「學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表」,填妥後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。 二、各學系審核後,請於5月18日前提送教務處審核,其結果統一於6月30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首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