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畢業離校相關事宜

  • 2023-12-21
  • 劉芸榛 (LIU,YUN ZHEN)
一、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試時間,訂於11318日至12日(碩專班至114日)
二、學士班學生可於11318日(星期一)至219日(星期一)上線申請畢業離校,畢業證書領取期限至223()逾期則不受理。俟授課教師成績登錄(含操行成績)且含當學期所修課程及格,並符合畢業資格者,即得以起單。
三、畢業離校程序
()畢業起單及申請路徑:學生系統/「論文/畢業/休退」/畢業離校申請」項下起單,填寫三份問卷及基本資料(含電子信箱),畢業起單方視為完成。
()畢業審核約需3~5個工作天,請於離校前務必預留審核作業時間。欲瞭解審查進度及結果,請再次登入學生系統申請頁面查詢。
()如對審核意見有任何疑慮者,可直接洽詢審核單位(系、院、通識及教務處註課組);操行成績則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洽詢。
()畢業條件審核通過者(含操行成績)即可憑學生證或有照證件,於223日期限前至教務處註課組領取本人畢業學位證書。
()畢業生領取紙本學位證書離校後約10個工作天,系統將分別寄送中文與西文數位學位證書(詳情請參閱相關網頁說明)至個人登記之電子信箱(2封電子郵件),請務必確認上述第()小項所填電子信箱資料正確,以確保證書成功寄達。
()學生證毋須繳回。
四、學士班畢業離校
()可先至IDP系統確認所修學程及學分數已達畢業資格者,即可進行畢業起單。
() 奉核准得以提前畢業之學士班學生,俟本學期所修課程成績全數公布且成績符合提前畢業辦法之規定後,才准予辦理畢業離校。
()赴國外交換或台美雙學位之學生,請取得他校成績單正本後,儘速辦理抵免作業(至少須於離校前三日至校辦理抵免)俟抵免核可且符合畢業資格者,方可辦理畢業離校。
五、研究生畢業離校
()研究生畢業離校者,應於申請畢業離校前完成電子學位論文上傳作業,並經圖書館審核通過。畢業離校完成申請後,將紙本論文(系所2、圖資處2本、教務處1本)及授權書(圖資處收取2份)繳交至相關單位。
()研究生紙本論文及授權書於前項單位審核通過後,方可領取畢業證書。紙本論文定稿繳交暨領取畢業證書截止日為223日止。畢業審核約需3~5個工作天,請於離校前務必預留審核作業時間。
()因上傳學位論文有學年度差異緣故,倘若無法於131日前完成畢業離校者,敬請務必告知所屬學系所秘書,俾利通知圖書館協助論文上傳資料設定。
六、確認畢業證書上之正式英譯名
本學期預計畢業的同學,請於1222()前請至學生系統-學籍表確認英譯名是否與護照資料相符。由於資料將作為畢業證書(英文版)製發依據,務必填寫正式英譯姓名。欲修改者,請於1222()前持護照正本至教務處註課組進行個人資料變更。
()已辦護照者,請確認英譯名與護照資料相符,如賴美美英譯名即為LAI, MEI-MEI[姓, (空半格)名字中間以橫槓區隔)。
()尚未辦理護照者,可不須填寫,屆時將由系統自動依外文部「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」威妥瑪拼音預設英譯名。
七、畢業前須填寫三份問卷
辦理畢業離校的同學,請協助完成以下三份問卷倘若操作上有任何疑慮,可直接洽詢業務單位之承辦人員。
()教務處學生學習與生涯發展中心之「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(操作看這邊)及「UCAN施測」。(分機11163 潘小姐)
()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之「轉銜輔導問卷」。(分機11247 宋先生)
八、委託他人代領畢業證書
倘若準畢業生無法親自辦理須委託他人代辦,須填寫「代辦委託書,請填妥後並檢附相關證件即可委託代辦。
九、寒假期間除星期例假日外,其餘時間本校行政人員皆正常辦公。另,28日(星期四)至219日(星期一)為農曆春節共同休假日,故暫停辦理畢業離校。
十、提醒畢業生如和各單位有借貸關係者,例如:學貸差額款項、借閱書籍、教具、學位服應歸還,住宿生離宿程序尚未完成等...,建議於畢業前辦妥結清,避免日後收到存證信函影響個人信用。
十一、於規定期限內未辦理離校領取畢業證書者,視同放棄本學期畢業資格,則須進入新學期之註冊流程。
十二、如有任何異動將公告於學校及教務處首頁,請畢業生留意學校最新公告。


如填寫上述二份問卷後,畢業起單仍有問題,請洽教務處註課組(校內分機11111~11113111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