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因應學程新制(學程3.0)於114學年度開始實施,
依本校學程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:
本辦法於114年5月20日修正後適用於114(含)
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;113(含)
學年度以前入學已依原定課程規畫表修習之學生,亦得申請,
經院系(學位學程)輔導後,適用本辦法之規定。
二、113(含)
學年度以前入學同學若欲申請以新制課程架構為畢業課規年,
請填寫「學程舊制轉新制申請單」
如附件,
經導師及系主任簽核完成後送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辦理。
申請表單同時放在教務處網頁/表單下載,同學可下載使用。
三、
申請轉換新制後,請務必登入「學程IDP系統」重新設定學程課規年,系統將自動開放2週讓同學設定,登入路徑:
佛光大學單一簽入/學程IDP系統/設課規年及查歷年修課/
畢業課規年設定。若超過2週仍未自行設定,
則需向學系或教務處申請協助設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