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申請就學貸款對象
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,
(二)申請就學貸款之資格限制(
1.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者:可申貸(免付利息)。
2.家庭年所得120萬至148萬元以下:
3.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
(1)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,可申貸(自付全息)。
(2)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(含)以上,可申貸(
*定義說明:「兄弟姊妹」和「子女」
*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之申請學生,
二、可貸金額
可貸項目為學費、雜費、書籍費、住宿費、學生團體保險費、
(一)學費:依註冊繳費單金額為主。
(二)雜費:依註冊繳費單金額為主。
(三)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:依註冊繳費單金額為主。
(四)書籍費: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。
(五)住宿費:校內住宿者依註冊繳費單金額為主,
(六)學生團體保險費:依註冊繳費單金額為主。
(七)海外研修費:每生每年以新台幣四十四萬元為上限。
(八)生活費: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可貸生活費4萬元;
*各項欄位金額需分開填寫,請勿合併列計。
*若需申貸生活費,請檢附證明至臨櫃辦理。
三、銀行申請方式
(一)台灣銀行線上申貸:115年1月19日(一)
1.線上申貸資格:第2次(含)以上申請就學貸款,
2.申請網址: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https://reurl.cc/9R9jYX
(二)台灣銀行臨櫃申請、對保:115年1月19日(一)
1.只能臨櫃(不適用線上申貸之學生):
(1)首辦、轉學生、延修生。
(2)辦理生活費、海外研修費者。
2.申請流程(含辦理所需證件與注意事項):
四、學校註冊
經銀行簽章對保完成後,請於115年2月27日(五)前,
(學貸系統將於就學貸款申請作業前開啟,
五、教育部查調資格結果預定公告日期
預計於114年3月底進行查調,對於復審結果有疑義者,
六、本項規定事宜如教育部或台灣銀行規定有變更,另行公告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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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生活輔導組03-9871000分機11215劉小姐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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